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直属单位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拟订劳动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指导县(区)劳动监察机构开展工作;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员有关管理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其他监督检查工作。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关于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配备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对大中专毕业生及人事代理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开发人才资源,调剂人才余缺,优化人才结构,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推进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负责开展人才招聘、人才引进、人才推荐、毕业生就业、人事代理等服务;负责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和来池工作外国专家的归口管理,审核、制定全市引进外国专家项目聘请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
市人事考试中心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制度和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组织实施各项政策性考试和社会服务考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廉政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大额支出由局领导审批制度,推行财务“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凡采购设备和办公用品,均经局机关领导同意,支出超过局规定的数额,提交局研究同意,并接受局监察室监督;严格执行关于设备和办公用品招标采购规定采购设备和办公用品。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失业保险待遇受理审核,对全市城镇失业登记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对全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受理初审;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促进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对市本级各类中介机构提供职业介绍申报补贴,对用人单位(含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以及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进行受理和初审;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和部分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核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确保付待遇项目、金额准确;按时足额支付养老保险各项待遇,及时发现重发、漏发情况。
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按照“三个目录”审核转外医疗费用,做好支付凭证的核对和待遇领取人员的资格认证,做好待遇支付;按照规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金保工程数据库确定待遇支付标准,对领取定期待遇人员进行认定,实行待遇社会化发放度;按照政策规定审核费用,做好支付凭证的核对,对异地异地或转诊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审核和待遇支付;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费用逐笔审核,实时监控。定期检查及重点稽核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结算。
市劳动保障数据信息中心
负责对社会保险参保数据的安全管理。
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筹)
对社会保险参保审核及录入信息,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受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等工作;负责对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审核及录入信息;负责对社会保险费稽核实地稽核,提出稽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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